第666章 案子有些难(1/2)
第二页笔录上,是宋世春家庭情况的调查。
“这段供述是宋世春对于他的家庭情况供述,根据善门县局刑警大队侦查,宋世春于99年底和其妻子离婚,离婚的原因可能就是宋世春前妻姚雨和黄森之间有着不正当关系。”
“姚雨和宋世春之间育有一女,01年时候其女儿14周岁,那会儿就读于善门第二中学初二,住校状态。”
“也就是说宋世春在当年黄森被杀害的时候,没有人证,其余佐证皆是对宋世春不利的。”
“这里面还有个很有意思的事情,就是宋世春在和姚雨离婚以后,姚雨自从00年后春节以后出去打工,就再也没有回来过,期间也没有同其父母联系过,更没有和宋世春,黄森联系过,目前被善门县局列为失踪人口,且一直未能找到姚雨。”
“宋世春01年被捕以后,其女儿宋怡美,由宋世春父母接手照顾,目前就读于钱塘省钱杭市某大专。”
李志伟把几页笔录一一播放以后。
最后来到检察院给宋世春录的口供。
杜大用再次指了指幕布说道。
“宋世春在检察院的供述中,只是强调了他当时是休息状态,白天睡了一会儿以后,下午去了哪儿都可以还原出来,但是傍晚回家以后,他承认他喝了一些酒,可是喝完酒以后就睡着了,直到第二天的时候,才知道黄森已经死了,所以对于案发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,他根本一无所知。”
“根据他的供述,我们可以看到,在24号宋世春正常工作以后,并没有什么慌乱的状态,得知黄森被人杀害以后,还去了解了一下相关案情,由于他当时手里还有一起盗窃案,所以只是了解了一点以后就没有继续关注了。”
“到了25号的时候,由于得到的证据和宋世春相关,善门县局刑警大队对宋世春进行了刑事拘留,取证全部结束以后,当所有证据都指向宋世春的时候,宋世春还在矢口否认,所以当时的审讯人员应当实施了一些刑讯逼供的手段,最终也是获取了宋世春杀害黄森的供述。”
“案件在02年由天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经过天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认为宋世春杀害黄森证据确凿,证据链完整,考虑到因为感情纠葛,最终判处宋世春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”
“同年,宋世春被送达钱塘第一监狱服刑,在这期间每年都会提请申诉,但是在04年申诉过后,依然没有得到响应,于05年年底越狱潜逃,但是潜逃一星期以后,就被发现了尸体,属于他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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