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4章 漫漫长路(2/2)
所以受伤了怎么办呢?
身体上的伤容易看见,而心理上的伤就理不清道不明了。
所以,能说警察情商低吗?共情能力低吗?
也许就如素素说的,美剧中有描述过,一般的警察和医生的培养程序中没有这一道。
能够与人共情的,能够从细微处发现真相的,就如同《猎罪图鉴》中的沈老师一样,这样的人是极其罕见的,是珍品。
他们被培训保护的,是人民身体不受伤害,受伤害了,那就去抓那个施暴的人,即使,那个施暴的人曾经就是受害者。
我不知道那些没有受过伤的人会怎么看待里面的实行“杀”这种手段的人。
但我觉得有些人死得好,并且死得有些太便宜了。
他伤害了那么多人,让那么多人的生活天翻地覆,让那么多人痛不欲生,好不容易有一个人鼓起勇气杀了他,让他没有机会再去伤害其他人,
凭什么,凭什么这个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人却还要受到惩罚?
我觉得这样的法律是有问题的。
如果一个人杀了10个人,另外有一个人好不容易设计将他反杀了,却被爱查清真相的警察抓住了,被法院判了死刑,
那么,这个人岂不是杀了11个人?
他一条命,竟然等于11条命!
尤其是,这个人还作恶多端!一条烂命,凭什么要夺走11条无辜的人命。
如果一般的警察和医生只能保护和医治人们身体上的伤,心理的伤痛却要自己想办法愈合,甚至有可能永远也无法愈合,
这样的世界,我真的很不想呆下去。
就算那个人死了,被关起来了,我的伤痛怎么办!
它依然在那里,每次看到相似的画面,它都会再次袭击我,我就会再受一次伤!
记忆,有时候是一个可怕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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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再完善,也不过是一些条条框框。
如果遇到同理心较强的人,我们便是幸运的,如果无法遇到,我们可能就是不幸的。
罪恶为什么无法消除?
好想给世界设定一个功能啊,按照消消乐的逻辑,罪恶只要集齐三个或以上,就会自动消除。
多好啊。
罪恶如果必须要存在,那么就请以最少的数量存在吧。
法律再完善,也总有人在钻它的漏洞。
总有人找到灰色的区域,干一些所谓的不是“非法”的事情。
即使是这些灰色的区域里,这些不是“非法”的事情里,也依然有很多人在受伤。
伤害无处不在。
除了提醒大众警惕伤害的样子,除了努力抓捕做出了伤害他人事件的人,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?
我想,我很希望自己做一些能够安慰受伤的心灵的事情。
有段时间,我想起以前上学时学到鲁迅先生当初弃医从文这件事,我想说,鲁迅先生啊,有时候文字也不一定能救人啊,有些人就是醒不来啊。
后来我想了又想,也许,每一种方法都有其有限性,都不能保证百分百地能救人于水火,但是,能救一部分是一部分吧。
也许,鲁迅先生也是知道这一点的。
只是当初的老师并不知道这一点,或者并没有说明这一点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